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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关于征求《中山市进一步推动中小微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11/10 19:39:31 流览量:559
导 读:

我司业务范围:快速开业注册/财税代理/专项审计及清缴报告/政府预决算/劳务派遣/资质证书申请认定/商标专利注册/高企、科技项目代理申报/股改上市融资 更多的科技政策信息,还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和咨询: 合作热线: 1.嘉应·广州办事处: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0号金燕大厦905房 189 2506 1970(王先生) 2....

我司业务范围:快速开业注册/财税代理/专项审计及清缴报告/政府预决算/劳务派遣/资质证书申请认定/商标专利注册/高企、科技项目代理申报/股改上市融资

更多的科技政策信息,还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和咨询:

合作热线:

1.嘉应·广州办事处: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0号金燕大厦905房

189 2506 1970(王先生)


2.嘉应·佛山顺德嘉旺: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南国中路29号顺兴花苑2层2号写字楼

136 0032 1188(段先生)


3.嘉旺·睿旺公司: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南国中路29号顺兴花苑2层3号写字楼

136 0032 1188(段先生)


4.嘉应·梅州百业旺办事处:梅州市梅区县剑英大道山水城锦绣国际家具博览中心B10栋4楼430

151 1937 7484(饶小姐)


5.嘉应·清远办事处:清远市新城东二号区十三号商业大厦603号

151 1372 2640(肖小姐)


6.嘉应·中山办事处:中山市石岐区龙井南路3号置贤大厦2416房

135 5610 0770(钟小姐)


7.嘉应·深圳办事处: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12069号海岸时代公寓东座2319

159 1977 0284(赵先生)


8.嘉应·梅州企盈办事处:兴宁市兴城宝华园C栋第17卡门店

189 3345 8933(陈小姐)


9.嘉应·广州语晨科技金融: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336号第六层18665633222 (贺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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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战略部署,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培育新质生产力,以梯度培育夯实产业基础能力,以“专精特新”为突破锻造发展新优势,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草拟了《中山市进一步推动中小微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原名《中山市进一步推动中小微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实现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倍增若干措施》),前期已向社会公众(含商、协会)征集意见。根据相关工作要求,我局对政策条款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为保证政策修订的科学性、民主性,现将《中山市进一步推动中小微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向社会公布,再次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开征集时间为2025年11月7日至2025年11月17日,共7个工作日。

  您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向我们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电话:0760-88307014(联系人刘女士、王女士)

  (二)传真:0760-88321085

  (三)信函:中山市松苑路1号市政府大楼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局(邮编:528400)

  (四)通过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官网“交流互动-意见征集”在线提交意见。

  请在传真标题、信函上注明“《中山市进一步推动中小微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1.《中山市进一步推动中小微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2.《中山市进一步推动中小微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11月7日   


中山市进一步推动中小微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送审稿)

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战略部署,更好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培育新质生产力,通过梯度培育夯实产业基础能力,以专精特新”发展为突破锻造中小企业发展新优势,力争2025-2027年实现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倍增发展,累计培育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200家、创新型中小企业600家、专精特新企业250家、国家级单项冠军企业5家的目标,推动中小微工业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特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构建梯度培育机制

(一)推进“个转企”培育。坚持“政府引导、主体自愿、分类指导、科学推进”原则持续推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实施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培育积极开展“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申报认定。在市镇两级政务服务中心设置“个转企”服务专窗开辟绿色通道提供转型升级咨询、指导及业务办理服务。对符合条件的转型企业按规定给予税收优惠。(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税务局及各相关职能部门,各镇街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鼓励新开业(投产)企业上规。加强新开业(投产)工业企业的挖掘和培育,对2024-2026新投产工业企业实现上规的,每家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升规企业按政策给予用地、用能指标需求支持,积极推荐其申报各级扶持项目及融资对接。(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各镇街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专精特新企业培育。构建“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四级梯度培育体系,分层级精准服务,促进重点产业强链、补链、延链。加强对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培育工作,2024-2026年度经认定(复核)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每家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经认定(复核)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在省奖励100万元的基础上,每家再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认定(复核)为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的企业,每家给予最高不超过60万元一次性奖励,其中已获得专精特新“小巨人”奖补的,按照就高奖补的原则进行差额奖补各梯次企业认定和复核不重复奖励。(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动创新驱动发展

(四)促进产业链协同创新。鼓励行业龙头企业与专精特新企业加强合作,通过产业链供应链合作等方式联合开展技术攻关,对攻克“卡脖子”技术并实现产业化的项目择优立项予以扶持。鼓励企业揭榜挂帅,参与重大技术攻关任务,支持企业搭建产学研用合作平台,加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参与制定行业、国家乃至国际标准,提升核心竞争力。(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动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应用。支持企业开展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及推广应用。对符合条件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项目,按规定给予研制与推广应用资金支持,鼓励申报国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资格认定及保险补偿。(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六)加快应用场景创新。发挥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工业六基”和制造强国关键领域的引领作用,推动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和推广应用。开展应用场景创新供需对接,向企业征集标杆示范项目推动其在不同行业和场景中开展试点应用。通过广泛的社会化应用反馈,帮助企业实现技术和产品创新迭代,进一步提升创新成果的适应性与竞争力。(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局、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强知识产权保障。推动企业向知识产权密集型方向发展,鼓励企业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将专精特新企业优先纳入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培育对象。设立知识产权保护流动工作室,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快速维权等专业服务。(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深化数智赋能转型

(八)加强人工智能技术攻关与应用推广。开展AI+制造业”行动,鼓励企业围绕研发生产、仿真优化、人机协作、故障分析、产品质检、仓储物流等领域,加快打造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标杆示范项目,对符合条件的示范应用项目分等级给予奖励。支持企业聚焦人工智能前沿方向和具身智能、脑机接口、无人系统协同控制等重点领域,开展人工智能关键技术攻关,对实现人工智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与产业化的项目择优立项予以扶持。(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深化企业智能化改造。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建设数字化灯塔工厂,对实现全流程智能化改造的企业,符合条件的按政策给予最高200万元奖补。对列入国家和省级试点工作的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补助。中小企业打造数字化车间、智能化车间、行业标杆示范以及国家或省级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相关试点示范、典型案例的,给予最高不超过2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推进链式数字化转型。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建设产业链数字化转型行业平台,通过技术指导、订单牵引、场景开放等方式带动中小企业链式数字化转型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对带动家电、灯饰照明、五金锁具等重点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链主”制造业企业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支持绿色低碳转型。支持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对总投资额超过500万元的技术改造项目,按新购置设备和系统总额给予一定比例支持。支持企业创建绿色工厂和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充分发挥示范引领效应,对被评为国家级绿色工厂或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的专精特新企业,分别给予最高15万元和30万元的奖励(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健全金融支撑体系

(十二)深化精准信贷服务。推动政银企合作,建立白名单推送共享机制,用好用足支小再贷款、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鼓励金融机构针对高成长的“新升规”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特点,开发特色产品和服务,增加信用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中长期贷款投放,强化供应链金融服务,鼓励提供转贷资金支持对获得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的企业,给予等额的市级配套支持。对未获省级支持且未享受过“数字贷”贴息的企业,对其获得的固定资产投资贷款,按最高不超过贷款利息总额的50%,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补贴。开展“千企万户大走访”融资对接活动,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推广“总对总”业务模式。责任单位:中国人民银行中山市分行、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中山监管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强化股权融资支持。发挥中山市高质量发展母基金体系引导作用,加大创投基金对专精特新企业投资。积极引进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创业投资基金支持金融机构与创投机构开展投贷联动、投债联动、投保联动。鼓励产业链龙头公司、上市公司积极参与创业投资、股权投资。搭建企业股权融资、产融对接服务平台,组织企业参加省专精特新企业“一月一链”投融资路演活动,协助企业与各类机构开展投融资深度对接。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支持并购重组资源整合。积极推动产业链龙头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开展产业链上下游配套企业纵向并购、横向联盟,提升产业集中度,实现技术互补、资源共享、市场协同和强链补链。支持第三方机构提供法律、财务、评估、审计等全生命周期综合服务,鼓励金融机构提供长期、低息、便捷的并购专属信贷产品。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自然资源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深化企业上市培育。建立上市企业后备资源,筛选高潜力企业进行重点扶持,针对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提供定制化辅导。联合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为企业提供政策指导、财务咨询及法律援助等全方位支持。优化资源配置,积极化解、协调企业因改制上市急需解决的环保、用电、用地等困难和问题。(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完善要素供给保障

(十六)支持市场拓展。发挥链主企业示范带动作用举办产业链供应链供需对接活动推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鼓励专精特新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积极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支持企业参加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专精特新展和国内外知名展会利用跨境电商平台等拓展国际市场,助力企业抢抓海外订单,拓展贸易新增长点。发挥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出海金融产品作用为企业出海提供便利。支持专精特新企业申请成为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山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强化人才保障积极推动我市工业企业经营管理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对特聘人才按市级政策给予补贴。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或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子女,由属地镇街安排入读义务教育学校。支持企业组织工会职工开展疗休养活动等,对优秀技术工人和先进职工的疗休养按照市级相关政策给予专项补贴。(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市总工会,各镇街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完善用地支持。支持专精特新企业提升发展能级,将有增资扩产需求且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企业纳入我市增资扩产项目库,优先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全力推动企业增资扩产。省大型产业集聚区和全市十大主题产业园中统筹产业发展空间,支持优质中小微工业企业项目落地。(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镇街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优化营商环境。持续做好市镇两级领导联系服务全市规上工业企业工作,利用线上线下多种渠道,了解企业发展诉求,宣讲惠企政策,增强企业的获得感。优化政务服务专精特新企业开展绿色服务通道探索实施“服务型执法”,将符合正面清单相关管理办法的专精特新企业纳入“无事不扰”正面清单,对清单内企业,除上级部署、收到违法线索和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外,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原则上不主动开展现场检查。(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司法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附则

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具体由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有效期至20271231日。政策到期已入库的资金项目,政策到期续执行奖补兑现。本文涉及资金项目奖补兑现流程按照中山市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中山市关于推动中小微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中府〔202398号)政策实施之日起废止。此前政策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政策为准。

本政策所指的专精特新企业是指经认定的创新性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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