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切换】

科企之嘉-科技项目申报一站式服务平台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公司新闻 > 详情

广州南沙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通知

发布时间:2025/12/27 0:42:23 流览量:673
导 读:

我司业务范围:快速开业注册/财税代理/专项审计及清缴报告/政府预决算/劳务派遣/资质证书申请认定/商标专利注册/高企、科技项目代理申报/股改上市融资 更多的科技政策信息,还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和咨询: 合作热线: 1.嘉应·广州办事处: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0号金燕大厦905房 189 2506 1970(王先生) 2....

我司业务范围:快速开业注册/财税代理/专项审计及清缴报告/政府预决算/劳务派遣/资质证书申请认定/商标专利注册/高企、科技项目代理申报/股改上市融资

更多的科技政策信息,还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和咨询:

合作热线:

1.嘉应·广州办事处: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0号金燕大厦905房

189 2506 1970(王先生)


2.嘉应.语晨知识产权  广州办事处:广州市天河区粤垦路628号9楼18665633222(贺先生)


3.嘉应·佛山顺德嘉旺: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南国中路29号顺兴花苑2层2号写字楼

136 0032 1188(段先生)


4.嘉旺·睿旺公司: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南国中路29号顺兴花苑2层3号写字楼

136 0032 1188(段先生)


5.嘉应·梅州百业旺办事处:梅州市梅区县剑英大道山水城锦绣国际家具博览中心B10栋4楼430

151 1937 7484(饶小姐)


6.嘉应·清远办事处:清远市新城东二号区十三号商业大厦603号

151 1372 2640(肖小姐)


7.嘉应·中山办事处:中山市石岐区龙井南路3号置贤大厦2416房

135 5610 0770(钟小姐)


8.嘉应·深圳办事处: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12069号海岸时代公寓东座2319

159 1977 0284(赵先生)


9.嘉应·梅州企盈办事处:兴宁市兴城宝华园C栋第17卡门店

189 3345 8933(陈小姐)

————————————————————————————————————————————————

穗南开管办规〔2022〕9号   

广州南沙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各镇(街),开发区(区)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市属驻区各单位:  

《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 施》已经管委会、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 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

广州南沙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19日   

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第一条 【目的】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 企业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 通知》(财建〔2021〕2号)等有关工作要求,加快培育和发展一批专业 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 展,结合南沙区实际,特制定本措施。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措施适用于工商注册地、主管税务机关所在地 及统计关系在南沙区,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 算的中小企业;适用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 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企业〔2022〕63号)所指的专精特 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

第三条 【引进奖励】

(一)对从广州市以外迁入本区的专精特新“小 巨人”企业,在享受市有关政策的基础上,每家给予200万元一次性扶持。 

(二)对从广州市以外引入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 业落户本区的提质增效试点产业园区运营主体,获得广州市园区培育奖励的 运营主体,按市奖励金额的50%给予配套奖励。对聚集10家以上专精特 新“小巨人”企业或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产业园区优先推荐授予“专精特新 园区”牌匾,并优先推荐申报省级以上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   

第四条 【企业评价认定奖励】对经认定(复核)的专精特新重点“小 巨人”企业,每家给予最高300万元一次性扶持;对经认定(复核)的专精 特新“小巨人”企业,每家给予最高200万元一次性扶持。对经认定(复 核)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每家给予50万元一次性扶持。 在本措施有效期内达到多个扶持档次的,企业可逐级享受各档次扶持, 但累计享受扶持不超过最高档次扶持标准。 

第五条 【成长突破奖励】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 业、创新型中小企业,年度工业总产值或营业收入首次突破5亿元、10亿 元、20亿元,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一次性奖励,且该奖励 的30%用于补贴企业高管骨干人才,激励保障高管骨干人才发挥核心作 用,促进企业稳步发展。 在本措施有效期内达到多个扶持档次的,企业可逐级享受各档次扶持, 但累计享受扶持不超过最高档次扶持标准。   

第六条【创新赋能】

(一)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 业、创新型中小企业研发生产的产品列入国家、省、市相应部门出台的首台 (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或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指导目录,并实 现销售,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扶持。每家企业每年最 高100万元。   

(二)为激励制造业中的规模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 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积极开展数字化转型,支持申报南沙区人工智能 云服务补贴资金。

第七条 【产业用地支持】将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 企业的用地需求优先纳入供地计划,专门针对此类企业需求规划切分并供应 一批中小工业地块,组织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方案,纳入供 地方案,实行“带方案”招拍挂供应。向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出让土 地、分割转让产业用房时,所考核的投资强度与税收贡献等标准可调低不超 过30%。探索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联合拿地模 式,拓展产业空间的创新举措。 

第八条 【优化服务】

(一)人才支持。一是人才入户支持,对专精特 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依法优先安排南沙区总量控制类入 户指标;二是人才子女入学支持,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 小企业,按南沙区义务教育相关政策统筹安排企业高管和高层次人才子女入 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二)用电支持。推荐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列入用电“优保”企业 名单,推荐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列入用电“A类”企业名单,优先缓解此类企 业用电问题,鼓励企业赶工促产,提质增效,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三)精准服务。建立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精 准服务机制,由镇街实行特派专员提供一对一“保姆式”服务工作制度。 

第九条 【其他】享受本措施扶持的对象,须签订相关承诺书,若扶持 对象违反承诺的,应将所获扶持金予以退回,涉及刑事犯罪的,依法移交司 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2022年1月1 日至印发之日,可参照本措施执行。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州南沙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秘书处 2022年12月19日印


查看完整附件请点击http://www.gzns.gov.cn/zwgk/zcwjjjd/sqwj/content/post_95415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