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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嘉应·广州办事处: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0号金燕大厦905房
189 2506 1970(王先生)
2.嘉应.语晨知识产权 广州办事处:广州市天河区粤垦路628号9楼18665633222(贺先生)
3.嘉应·佛山顺德嘉旺: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南国中路29号顺兴花苑2层2号写字楼
136 0032 1188(段先生)
4.嘉旺·睿旺公司: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南国中路29号顺兴花苑2层3号写字楼
136 0032 1188(段先生)
5.嘉应·梅州百业旺办事处:梅州市梅区县剑英大道山水城锦绣国际家具博览中心B10栋4楼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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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嘉应·清远办事处:清远市新城东二号区十三号商业大厦603号
151 1372 2640(肖小姐)
7.嘉应·中山办事处:中山市石岐区龙井南路3号置贤大厦2416房
135 5610 0770(钟小姐)
8.嘉应·深圳办事处: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12069号海岸时代公寓东座2319
159 1977 0284(赵先生)
9.嘉应·梅州企盈办事处:兴宁市兴城宝华园C栋第17卡门店
189 3345 8933(陈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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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有关企业:
现转发《广州市商务局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广州市首店首发奖励项目的通知》(附件1),请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具体事项如下。
一、支持内容
支持商业设施运营方、街区运营管理机构引进线下商贸业品牌首店,国内外品牌及其代理商等在广州开设亚洲首店、中国(内地)首店、华南首店、广州首店,国内外品牌企业在广州开设升级品牌旗舰店等,对符合条件、经评审的择优纳入支持,具体支持方向和标准如下:
(一)对成功引进品牌首店,且签订2年及以上入驻协议,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商业设施运营方、街区运营管理机构等择优给予奖励,每新引进1家品牌首店奖励不超过10万元,每年同一机构最高奖励200万元。
(二)对签订2年及以上入驻协议在穗开设亚洲首店、中国(内地)首店、华南首店、广州首店的国内外品牌企业给予支持,开设首店的租金和装修总成本不低于100万元的,择优按照不超过项目核定实际投资成本20%、最高300万元,分档给予支持。
(三)对签订2年及以上入驻协议开设的国内外品牌独立法人性质(含分支机构转为法人的)各类门店升级为品牌旗舰店的,且上年度营业额不低于500万元、装修总成本超过200万元的,择优按照不超过项目核定实际投资成本20%、最高200万元给予支持。
(四)鼓励国内外品牌、商业设施运营方、知名媒体、策划咨询机构等,在穗开展具有国际国内影响力的新品发布、首秀等活动,对活动主办方投入的活动场租和场地搭建总费用超过50万元的,择优按照不超过项目核定总费用30%、最高100万元,分档给予支持。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方向(一)的材料
1.2026年广州首店首发奖励项目申报承诺书(附件2);
2.申报企业《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已关联电子营业执照的免于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表(附件3);
4.引进品牌首店有关证明材料(品牌首店层级承诺或佐证、首店营业执照,首店相关入驻协议,能证明申报企业引入品牌的材料),入驻协议应在2年及以上。
(二)申请方向(二)的材料
1.2026年广州首店首发奖励项目申报承诺书(附件2);
2.申报企业《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已关联电子营业执照的免于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表(附件4);
4.首店层级佐证材料,可为品牌持有方或授权方出具的首店能级证明等相关材料;
5.首店效应佐证材料,媒体对首店的宣传报道汇总清单(列明网址或媒体名称,建议应列尽列)、网页截图或媒体版面复印件等;
6.入驻协议和场地证明文件(复印件),入驻协议应在2年及以上;
7.品牌商标注册时间证明文件(复印件);
8.投资佐证材料: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首店投资额的专项审计报告,要求内附首店投资费用明细汇总表(附件5),总成本(即合同投资额)可包括首店2年租金和装修合同(含设备购置等)金额,实际投资额包括已支付的首店租金、门店装修、设备购置安装等与项目实施直接相关的内容,以及上述合同、发票、支付凭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专项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并赋码,报告内应列明合同编号、经费开支明细栏、发票凭证、付款凭证等内容,用于核定申报项目的总成本和实际投资额(下同)以及2025年首店开业以来的月度营业额。
(三)申请方向(三)的材料
1.2026年广州首店首发奖励项目申报承诺书(附件2);
2.申报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已关联电子营业执照的免于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表(附件4);
4.品牌旗舰店的佐证材料,可为品牌持有方或授权方出具的相关材料等;
5.旗舰店效应佐证材料,媒体对门店、旗舰店的宣传报道汇总清单(列明网址或媒体名称,建议应列尽列)、网页截图或媒体版面复印件等;
6.入驻协议和场地证明文件(复印件),入驻协议应在2年及以上;
7.品牌商标注册时间证明文件(复印件);
8.投资佐证材料: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旗舰店投资额的专项审计报告,要求内附旗舰店投资费用明细汇总表(附件5),总成本(即合同投资额)主要为装修合同(含设备购置等)金额,实际投资额包括已支付的门店装修、设备购置安装等与项目实施直接相关的内容,以及上述合同、发票、支付凭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专项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并赋码,报告内应列明合同编号、经费开支明细栏、发票凭证、付款凭证等内容,用于核定申报项目的总成本和实际投资额以及2024年门店营业额。
(四)申请方向(四)的材料
1.2026年广州首店首发奖励项目申报承诺书(附件2);
2.申报企业《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已关联电子营业执照的免于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表(附件4);
4.首发品牌级别佐证,品牌列入如世界品牌实验室发布的世界品牌500强等榜单的相关材料;
5.投资佐证材料: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首发活动费用的专项审计报告,要求内附首发活动费用明细汇总表(附件5),费用包括活动场租和场地搭建总费用(项目活动费用在50万元以上),如场地租用、设备租赁、活动策划、现场设计、安保监理和相关宣传物料等费用(不含明星代言费、合作费等),以及上述合同、发票、支付凭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专项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并赋码,报告内应列明合同编号、经费开支明细栏、发票凭证、付款凭证等内容,用于核定申报项目的总费用;
6.活动影响力佐证材料,媒体对首发活动、新品的宣传报道汇总(需列明网址或媒体名称),网页截图或版面复印件等。
(五)申报项目辅助材料
1.直观反映首店、旗舰店或首发活动效果的现场照片、宣传报道版面、网页截图等;
2.品牌或申报店铺项目的相关荣誉证明、资格证明,国货潮品、老字号传承、创新创意、智慧化、绿色低碳等亮点佐证材料。
三、申报安排
申报企业请于2026年2月27日至2026年3月18日期间将一式四份书面申报材料(不接受非纸质封面或其他装订方式)加盖公章与骑缝章提交至广州市白云区政务中心或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民科园分中心(地址详见附件8)。完整的申报材料(PDF)扫描版本发送至广州市白云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商贸发展科邮箱(kgsxslk@by.gov.cn)。
四、其他事项
接收项目申报材料后,广州市商务局将委托评审机构初审、评审、现场核查、查重后确定拟扶持项目。资金公示、拨付及其他相关事宜预计将在2026年6月底前完成,届时将另行通知。
未尽事宜以广州市商务局和评审机构解释为准。
特此通知。
附件1:广州市商务局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广州市首店首发奖励项目的通知.pdf
附件2:2026年广州市首店首发奖励项目申报承诺书.docx
附件3:2026年广州市首店首发奖励项目申请表(方向一).doc
附件4:2026年广州市首店首发奖励项目申请表(方向二、三、四).doc
附件5:首店投资、旗舰店投资、首发活动费用明细汇总表.doc
附件6:2026年广州市首店首发奖励项目申报项目(封面模板).doc
附件7:相关概念说明.doc
附件8:政务中心地址与联系电话.doc
广州市白云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2026年2月12日
(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政策兑现窗口咨询联系电话:020-38920291;广州市白云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联系人:陈碧瑜,020-80736096)
查看完整附件请点击https://www.gz.gov.cn/gzzcwjk/detail.html?id=183219&session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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