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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意见】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6/17 19:59:35 流览量:2295
导 读:

我司业务范围:快速开业注册/财税代理/专项审计及清缴报告/政府预决算/劳务派遣/资质证书申请认定/商标专利注册/高企、科技项目代理申报/股改上市融资 更多的科技政策信息,还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和咨询: 合作热线: 1.嘉应·广州办事处: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0号金燕大厦905房 189 2506 1970(王先生) 2...

我司业务范围:快速开业注册/财税代理/专项审计及清缴报告/政府预决算/劳务派遣/资质证书申请认定/商标专利注册/高企、科技项目代理申报/股改上市融资

更多的科技政策信息,还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和咨询:

合作热线:

1.嘉应·广州办事处: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0号金燕大厦905

189 2506 1970(王先生)

 

2.嘉应·佛山顺德嘉旺: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南国中路29号顺兴花苑22号写字楼

137 2853 9668(袁小姐)

 

3.嘉应·梅州百业旺办事处:梅州市梅县区新县城剑英大道1号广东恩华集团办公楼三楼

151 1937 7484(饶小姐)

 

4.嘉应·清远办事处:清远市新城东二号区十三号商业大厦603

131 7292 8590(邓小姐)

 

5.嘉应·中山办事处:中山市石岐区龙井南路3号置贤大厦2416

135 5610 0770(钟小姐)

 

6.嘉应·南沙办事处:广州市南沙区丰泽东路106号(自编1号楼)

159 8929 6283(刘先生)

 

7.嘉应·深圳办事处: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新和社区新型工业园4区厂房C3401

159 1977 0284(赵先生)

 

8、嘉应·梅州企盈办事处:兴宁市兴城宝华园C栋第17卡门店

182 1128 9000(饶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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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相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选项目库的通知》(见附件1,以下简称《省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组织开展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申报单位对照《省通知》的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要求进行项目申报,申报材料应包含《项目汇总表》(见《省通知》附件7)。


  二、项目设备投资已获得省、市级工信部门财政资金支持的不纳入此次申报;已获得省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支持,但未按规定完工验收的企业不得申报。


  三、设备事后奖励和贷款贴息项目在2019年9月1日(含)至2020年6月30日(含)期间完工,且完工日期在项目备案证建设期内。在申报时已完成完工评价的单位,须将完工评价材料与申报材料一并提交所在区的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未完成完工评价的申报单位,在申报时可暂不提交完工评价申请材料,我局将在完成项目书面评审后,另行通知通过书面评审的企业提交完工评价申请材料。企业须按照《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广东省2021年度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入库项目完工评价工作指引》(粤工信技改函〔2020〕491号)的要求(见附件2)提交完工评价申请材料。


  四、项目申报单位在申报时须填写项目绩效目标表(见附件3),所填报的绩效目标内容将作为项目绩效评价的依据。


  五、项目申报须通过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http://shenbao.gzii.gov.cn/,技术支持电话:020-83757003、83757015,技术支持QQ客服:1428954896)进行网上申报。申报自6月17日开始,各区工信主管部门须在7月10日前将推荐函及纸质申报材料报送市工信局,申报具体流程如下(详见附件4):


  1.申报单位申报流程:(6月17日-7月7日)

  (1)注册:申报单位进入项目申报系统按要求注册企业管理员账号并申请企业实名认证,完善本单位信息,点击“申报人管理”创建本单位项目申报人。已注册实名企业无需重复注册,企业实名认证过期需申请续期。

  (2)填报:申报单位用项目申报人账号登录后即可填报项目内容。

  (3)网上提交:待区审核通过申报单位实名认证后,申报单位用管理员账号登录,审核所报项目,并提交给区初审。

  申报系统于6月17日9:00开放申报,企业须在7月5日17:30前完成网上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4)纸件提交:企业将区审核通过的项目(带水印)导出打印一式两份,须在7月7日前盖章报送至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2.区主管部门工作流程:(6月17日-7月10日)

  (1)申报系统6月17日开放至7月7日,区主管部门即可对企业实名认证、申报资料进行审核,通知通过审核的企业打印纸质材料,7月7日前完成纸质材料收集工作。若需退回企业修改、补充的项目材料,须在7月7日前完成企业修改提交、区审核、企业打印报送等全部工作。

  (2)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后,须在7月10日前正式行文推荐并将带水印的纸质及电子版材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投资与合作处)同时将行文推荐的项目在系统中完成推荐,并将书面推荐文件扫描上传。


  附件:

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选项目库的通知   

2.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广东省2021年度企业技术改造资金入库项目完工评价工作指引

3.项目绩效目标表

4-1.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系统企业用户操作手册

4-2.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系统区用户操作手册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6月16日

  

联系人:刘婕、肖斌

联系电话:83123876、83123942




 

 

详情请点击http://gxj.gz.gov.cn/yw/tzgg/content/post_5949954.html